我要结婚,我爸妈出钱买了一个50万的房子,,主要是给我婚后住,今年9月份买的,写的我名字,我爸妈作为共同还款人,首付20万,其余按揭,我工资每月就1000多,未婚妻还在读硕士,一月就几百块补助,家里经济条件也不好,所以剩下的30万包括买房子的一切手续费都会是我爸妈出钱。我爸妈打算一年后把房款付清,现在我们打算近期领结婚证,那这部分钱会算夫妻共同财产吗?
你的父母若明确表示这笔钱是赠与给你自己的,那么这部分钱就不能成为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。
我是一名现役武警警官,我和妻子婚后育有一子,3个月大,如果现在我妻子提出离婚,我也同意,可以离吗?据我所知在女方分娩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。另外,我想取得儿子的抚养权,如果协商不成,我胜诉的概率有多大(我收入、学历都比妻子高,父母也在本地,是副厅级干部退休,愿意帮我带孩子。)请律师给点专业意见。谢谢!
你好关于你的问题作如下解答: 1、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的可以离婚。 2、根据《婚姻法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分娩后一年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,女方可以提出离婚。 3、依《婚姻法》第三十六条离婚后,哺乳期内的子女,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。因此若要取得你儿子的抚养权,可以在离婚以后另行起诉,请求变更抚养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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